上海千实:HJ 661-2013 环境噪声监测点位编码规则
发布时间:2023-02-09 00:001 适用范围
本标准规定了城市声环境常规监测点位编码方法和编码规则。
本标准适用于各级环境保护部门环境噪声信息的采集、交换、加工、使用及环境信息系统建设的管理工作。
2 规范性引用文件
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。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,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。
GB 3096 声环境质量标准
GB/T 2260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
GB/T 7027 信息分类和编码的基本原则与方法
GB/T 15190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适用区划分技术规范
HJ 640 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 城市声环境常规监测
3 术语和定义
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。
3.1 城市声环境常规监测
根据HJ 640,也称例行监测,是指为掌握城市声环境质量状况,环境保护部门所开展的区域声环境监测、道路交通声环境监测和功能区声环境监测(分别简称:区域监测、道路交通监测和功能区监测)。
3.2 功能区
根据GB 3096与GB/T 15190所划分的城市各类环境噪声适用区。
3.3 环境噪声监测点位
为开展城市声环境常规监测,根据HJ640 (《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城市声环境常规监测》)所设置的各类噪声监测点位。
4 编码原则
4.1 唯一性